【港區國安法】美國再制裁6人包括譚耀宗 特區政府表示極度憤怒
發布時間: 2021/01/16 15:50
最後更新: 2021/01/16 15:50
警方本月初「大圍捕」55名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指涉違犯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美國商務部宣佈再就此制裁多6名相關人士,包括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尤權、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孫青野、警隊國家安全處處長蔡展鵬,以及去年入主警隊國安處,成為四名核心主管的兩名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安)江學禮及簡啟恩。詳情即看:【下一頁】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今日(16日)嚴厲指責美國國務院根據所謂「有關香港正常化的總統行政命令」,對6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官員實施脅迫措施;這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1日制定後,美國政府干預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事務和阻撓特區機關採取行動維護國家安全的最新例證,行徑荒唐和卑劣無恥。
政府發言人說國家安全事務屬於中央事權,無論是單一體制還是聯邦體制的國家,就國家安全立法均由中央負責。《香港國安法》由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以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政府指自《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實施以來,美國政府利用不同事件和藉口,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對盡責、忠誠和依法落實《香港國安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特區機關肆意作出攻擊,不得不懷疑《香港國安法》是否已觸及外國和境外勢力的痛處。
事實上,在2019年香港發生持續多月的反政府動亂和廣泛的暴力事件期間,以至《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均見到美國國會和白宮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針對香港特區接連制定法律和按美國總統的行政命令宣告多方面的行動。
發言人又提到,近日在美國國會大樓發生的事件後,在香港及國際社會中很多人都明顯看到,美國的行徑暴露其雙重標準及虛偽,而且明顯違反國際法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他們亦對此感到憤慨。
強調《香港國安法》或特區內任何法律,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有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不負責任的言論,感到震驚;對於美國國務院在其聲明中要求立即釋放被特區執法部門拘捕的疑犯,更感驚訝。
政府重申香港對其法治引以自豪。不論嫌疑人的政治背景,執法機關都有責任對違法行為採取行動。拘捕行動是根據證據而作出,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條例行事。
對於美國政府聲稱實施所謂「制裁」和「指定」部分人士以施加懲罰性措施,是回應《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這是完全站不住腳的藉口。發言人嚴厲譴責美國政府再次以經濟、財政和其他方式威嚇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並故意公開他們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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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伍瑋瑋